《城市民族工作条例》进一步清真化事件

作者:鼎盛网友 来处:鼎盛中华论坛 点击:2016-07-18 15:13:54

就是市场强绕弯搞得清真食品条例,应该改为《城市清真化工作条例》。这根本就是故意的,宗教会议才开没多久。清真立法才被否定和堵死,就来这么一套绕行的诡计。祸害汉族人,就是这帮人的政治正确。和默克尔真是一丘之貉。

其中第15条是新增的:

[十五、 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一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清真食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老条例没谈到这个问题。这个条款性质非常严重,可谓通过细化执法监督,进行和保障了事实上的清真立法。最后必然是地方政府惰政,把权力下放给伊斯兰教协会、阿訇以及穆斯林积极分子,事实上形成穆斯林教法依托法律来执法的事实,那时候就麻烦了,大家应该居安思危。

以汉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

再进一步说,这个条例从头到尾满满的都是民族歧视。什么修改,整个条例都应该废除!如果没有义务,谈啥权利?这就有点像欺诈合同,全是要这好处要那好处,而全部回避了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按核桃仁那文章说的,这是温和穆斯林发起的又一次圣战啊。对于伸过来的狗爪子我们的反击不能算是反击,太温柔太含蓄了。

我祖宗至少从周朝开始死了就是土葬的,你共产党让我们烧灰,为什么我们几千年的习俗说改就改,他们几百年的传统国家贴钱保留?

始皇帝书同文,车同轨,焚书坑儒,北筑长城,两千年以降,观肉食者之傻逼,长太息以掩涕。

现在最重要的是把“民族工作”定义定下来,到底是“少数民族工作”还是“各民族工作”,别成天挂羊头卖狗肉的。“民族工作”不等于“少数民族工作”,“民族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促进所有民族的共同发展,而不是给予部分民族超国民待遇。

现有的政策不是在保护少数民族,这是在对占全国人口90%以上的主体民族-汉族进行压迫!汉族是民族意识最单薄的民族,因为汉族认为民族和国家是一体的,现在少数民族工作部门从本位主义出发,制定这种种族主义法律,这是“人民共和国”这五个字的侮辱!

民族工作必须从宪法角度出发,各民族一律平等,现在高考加分、两少一宽、公务员招考加分等等恶法哪条没有违宪?!哪条不是在对汉族进行种族歧视和种族压迫?!

国台办、港澳办等部门的恶劣先例已经告诉我们,国务院直属的某些垂直管理部门的工作是逆向的,立场是可疑的,这次这个事情实际上是在挑拨汉族与其他少数民族的关系,为某些少数民族实行伊斯兰教法开绿灯,在保驾护航,国安部门、纪委应该介入调查!

还有民族和宗教要分开,别成天混在一起搞,中国儿童是受保护的,有不信教的自由,由此从法律角度来说根本不存在全民信教的民族。将宗教条款彻底从民族法律法规中剥离

这TMD就是公然为民族分裂和对立制造物质基础,而且TMD还是用的汉人的钱去做这事!韦共怎么不早点去死啊。

觉得国务院这个部门不改存在了,各部直接对主席负责,原总理责权一部分给各部委,一部分上交主席,就没这么多分权争权的事了。某派为了上位,不惜利用这种偏门左道的力量,就不怕外族反噬么?这脑残比起历朝历代叛臣贼子,有过之而无不及啊。感觉为了私利早把民族大义忘了。跟袁世凯吴三桂有何不同啊。对这些人文革没有意义而是要镇反了。超你妈的胡耀邦,超你妈的矮子,超你妈的少民独立分子和姑息养奸分子。

国务院《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及其修改稿已涉违宪,人为制造民族不平等,严重不利于民族团结和国家稳定,破坏市场经济公平原则;且以教法入国法,并明显歧视信仰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等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为维护宪法的尊严和保障宪法的实施,为捍卫政教分离和信仰自由,为捍卫民族平等和国家稳定,建议完全废除此条例。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提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扩大听证会对国务院及主要领导违宪的行为予以听证;鉴于这五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及主要领导严重违宪、违法的行为,提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召开扩大听证会对国务院这个机构的存在是否必要进行听证。(信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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