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义可以有,但不能拿大义吃人

作者:炎黄之家womenjia.org 来处:微博、鼎盛论坛 点击:2016-09-01 09:10:32

《军嫂:我要立下家规,子孙后代永不参军》事件里,有个普遍争议,那就是遭遇愤怒的军嫂,面对着简直是调戏军属的高考优待,那么,应该抨击她“保卫南海,保卫你妹”这句话违反大义吗?

大义肯定没错,正因为做到了大义,才有了英雄,也决不能诋毁英雄。一个文明没英雄没大义,就完蛋了。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我们应该敬仰英雄们的大义,也可以用大义来要求自己。

但这件事的争议点是,我们应不应该用大义来要求和判定其他普通人,比如这位军嫂;到底是谁违反了“大义”契约?

历史上的英雄当然值得尊敬,包括牺牲在抗战和解放战争中的烈士,这些人肯定是英雄为了大义做出了牺牲,别忘记更多的人还活着,牺牲的人更高尚不牺牲的人难道活着丢人?那么多军功还不能证明军人和军属为国家大义奉献比绝大多数人更多?在一个宣传利己主义的社会里凭什么要求别人连自己法律上规定应该得的权利都不能争取,不能为什么的利益说话,不能生气、骂人?

我们认为,不能要求所有普通人都抛弃个人利益去追寻大义,除非所处群体能因其大义而给予相应回报,没有这个大环境,逼常人大义,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虚伪或无知。空谈大义只会误事,有时候大义还会吃人,让整个社会更虚伪、孱弱。

子贡赎人说了个简单道理,让普通人做好事有好处。

鲁国有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见到同胞遭遇不幸,沦落为奴隶,只要能够把这些人赎回来帮助他们恢复自由,就可以从国家获得金钱的补偿和奖励。 孔子学生子贡,把鲁国人从外国赎回来,但不向国家领取金钱。孔子说:“子贡,你错了!圣人做的事,可用来改变民风世俗,教导可以传授给百姓,不仅仅是有利于自己的行为。 现在鲁国富的人少穷人多,向国家领取补偿金,对你没有任何损失;但不领取补偿金,鲁国就没有人再去赎回自己遇难的同胞了。”

健康社会,好人好事一定能良性循环,好人有好报。不能整天弄些“奉献了以后,吃了哑巴亏打落牙往肚子里咽,继续默默奉献”的事迹。现政权当下树的典型不都是这样吗?为国奉献干了一辈子,最后的早早累死了,可怜走的时候家里还一贫如洗。

军嫂家是付出者,不是利益阶层。现在的情况恰恰是,得大利益者对国家没有贡献,反而剥夺贡献者的小小权益。大义这事,是底层讲的,底层讲大义是美德,可不是统治阶级讲的,统治阶级讲大义,一定是缺德。现在高层乱搞你不说肉食者鄙,反而强求小人物都是超圣人忍辱负重,这不是笑话么。

个人受了委屈,应该有优待而实际不到位,军属当然可以愤怒,甚至选择不让后代当兵,甚至可以大声说出来,这是她的权利,也是任何真实社会里利益导向的自然结果,符合逻辑,符合人性,也必然是整体趋势。要求一个军人去保护损害自己直接利益的XX,他会有多大热情和自觉性?极端例子就是蒋介石国民党政权拉壮丁,死亡上千万壮丁不说,上了战场也是一触即溃。军人也是人,个人/军队/国家利益应该一致,用圣人标准要求实在过分。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军心怎么来的?怎么毁的?

当年解放战争胜利,不是用喊口号做道德绑架老百姓得来的,是把自己的信仰和理想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从而团结了大多数,打败了各路反动派赢来的,如果一边做着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一边用大帽子压人用空洞的大义什么的忽悠人,那他就不是共产党了,远有东林今有国民党。

矛盾根源不是作为普通人的军嫂,那就事论事,大家就得去找矛盾根源。

冤有头债有主,真正从大义分析,军嫂根源是军属高考优待不落实,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寒军心,有政策不执行,伤了人心还逼人唱高调,想过将来背后挨一刀的感觉吗?不善待给他卖命的人,早晚会没人给他卖命的。

这次很多人支持军嫂,包括宽容军嫂那句话,一是觉得军嫂是普通人,不要过分要求,对一时牢骚话,不要上纲上线,二是觉得军属高考优待,现政权有责任率先能做到“大义”,能让军嫂开开心心支持大义,而非用“大义”砸军嫂。事实上拖保卫南海后腿的,损害大义的是,是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用大义来指责军嫂,为真正罪魁祸首解套,不是糊涂就是恶毒。

炎黄之家womenjia.org赞同上述网友意见,提醒大家《要警惕私有制社会的假“大义”》,应尽快切实扭转这种变态环境,让大义施行有基础,禁绝虚伪大义吃人,才是大义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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