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江青公道

作者:不明 来处:乌有之乡网刊 点击:2016-12-03 19:56:36

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明确限定“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可自改开以来,污蔑毛泽东的许多政治谣言,都是从污蔑江青开始。所以,要科学评价毛泽东,要反对历史虚无主义,要对很多谣言以正视听,无论如何也绕不过江青。极为难得的,现在很多权威的历史见证者,正纷纷站出来还原真实的江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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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青被非正常的抓捕重判

毛泽东逝世不到一个月,他的预言:“我努力攀登革命的高峰,但是没有成功,你可以做到。但如果失败了,就会落入无底深渊,粉身碎骨。”这预言竟然不幸言中,迅速就变成了现实,江青被抓捕入狱,被判重刑,监禁致死。如果一个人不计功名利禄,那就跳出三界之外,就一定品德高尚。而江青自被捕入狱,则将生死置之度外。入狱后,她至死不渝的忠贞毛主席,她一直在以死抗争,她最终将自己祭奠在未竟理想的圣坛。

1.江青被抓入狱判了重刑。毛泽东逝世之前,华国锋曾当着江青、张春桥的面说过:“江青同志,我永远听你的,作你的忠实助手。不管我的职务到了哪个地步,我都是你的助手。对主席的一家,我世世代代都要忠于,爱护,在任何时候都不做损害主席一家的任何事情。”当时,陈永贵听了,都感到好笑,感到华国锋就像小孩子一样地讲话。

可毛泽东尸骨未寒,江青就被好话说尽的华国锋逮捕隔离,从革命人生的巅峰跌下无底深渊。很多人造谣说:江青被抓时,正看黄色电影,躺在地上又哭又闹,撒泼耍赖。跟随江青多年的贴身护士马晓先正义直言:江青没有作风问题,江青不是撒泼的性格;那一刻,江青从容不迫,把文件柜的钥匙放在牛皮纸信封里封好,写清楚交给华国锋同志。江青品格坚强,江青隔离审查期间,有八个月没有书报,没有电视,没有通讯,江青从未流过一滴眼泪。

2.总设计师要判江青死刑。秘密动用军队抓捕江青之后,总设计师还要判江青死刑。对此,陈云表示反对:“江青对中国革命是有着巨大贡献的,要知道她是毛主席的妻子,江青是非常廉政的,毛主席对在路线斗争中犯错误的同志也从没有采取过这种办法,我坚决反对党内的路线斗争采取用死刑的办法,如果小平你非要这样判,请在会议记录里记下,我陈云不同意,我们要对历史负责,对后人有个交代!”陈云的建议得到老帅们的强力支持,后对江青由死刑改为死缓!

在《不朽的丰碑——纪念洪学智同志诞辰100周年》一文,还有另一说,中央讨论对江青的量刑时,只有徐向前元帅唯一的一票提出,从国际国内的大局考虑,建议不杀江青。

3.江青被捕国际反映强烈。多国元首和政府首脑打来电话或电报,要求对江青网开一面,敦促中国当局不要判死刑。上世纪七十年代是女权运动高潮期,江青被捕也刺激了国际上一些女权组织。美国民间妇女组织代表到我驻联合国机构门前举行游行,呼吁全世界的妇女人士对营救江青给予关注。世界一些维护人权的组织也发出各种信件,致函中国政府:“没有一件证据表明,是江青亲自下令处死任何人……”在整个审判江青的过程中,几乎每天都有外国人到中国外交部驻外机构前举行示威,递交抗议信件。

4、江青被判死缓。即使江青在“文革”中犯了大错。但陈云明确表明,同江青的斗争也是路线斗争,而毛主席对在路线斗争中犯错误的同志,包括李立三搞“左倾冒险主义”,将白区的党组织丧失百分之百,红区丧失百分之九十,造成的恶果极其严重,也从没有采取过判处重刑,更没有判处过极刑!最后对江青该怎么判决,只好采取投票表决的方式来决定,以所谓的少数服从多数,通过判处江青死缓。并在人民大会堂天津厅举行了判决书签字仪式,全体审判人员怀着各自的心思,排着队伍,依次签下自己的名字。

江青的遭遇,令人唏嘘。

1977年7月,中共十届三中全会通过决议,永远开除江青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

1981年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以反革命集团首犯判处江青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8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改判江青为无期徒刑,仍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而从今天的角度回望,对江青认定的罪恶:“进行分裂党、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妄图架空毛主席。”“在领袖毛主席病重期间,丧心病狂地迫害毛主席。”“阴谋推翻党中央,实行反革命复辟。”“张春桥是国民党特务分子,江青是叛徒,姚文元是阶级异己分子,王洪文是新生资产阶级分子”等罪名,不是“欲加之罪”?!

二、江青宁死不屈的抗争

江青入狱,无论说她冥顽不化,还是坚贞不屈,江青至少做到了人品高尚,她从没胡乱交代的乱“咬人”,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并一直以死抗争,她是一位不屈的斗士。

1.江青多次尝试自杀。1976年江青被捕后,曾多次尝试自杀,以死明志:

1984年9月,江青要求去毛泽东纪念堂被拒绝,她把一根筷子插进喉咙,自杀未遂。

1986年5月,江青用几只袜子结成绳套,自杀未遂。

1988年12月,毛泽东诞辰95周年,江青要求组织家庭聚会,未获批准,她吞下50片安眠药。

1989年11月,江青想回中南海毛泽东故居,或钓鱼台国宾馆10号楼,被拒绝后,江青用右手在脖子上抹了一下。1991年清明节,江青要求去毛泽东纪念堂,同时要求李讷带一卷白纸,她要送给毛泽东一个花圈。还是被拒绝,江青撕碎了回忆录手稿,并要求回酒仙桥。

2.江青自杀身亡。1991年5月13日,江青在一张《人民日报》头版一个位置上潦草地写着:“历史上值得纪念的一天。”二十五年前的今天,文化大革命中的1966年5月13日,政治局召开会议。这次会议制定了新的斗争路线,同时江青被任命为权力很大的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的负责人。过了一会儿,江青又认真地写道:“主席,我爱你!您的学生和战土来看您来了。江青字”,这是她在生前留下最后的话。

1991年5月14日凌晨1点30分,北京酒仙桥寓所,护士离开江青的卧室。当3时30分值班护士进来时,江青已经自尽气绝了。据推测,江青是趁护士走后,把平时精心留下的几张手帕连结成一根绳套,然后垫上被子和枕头,江青站在上面,将绳套的一头套在浴盆上方的铁架子上,另一头套住自己的脖子。大约3时左右,断气死亡,终年77岁。

江青自杀的消息没有马上公布。 1991年6月1日,美国《时代》周刊首发江青上吊自杀。新华社6月4日发电讯稿:“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江青,在保外就医期间,于1991年5月14日凌晨,在北京她的居住地自杀身亡。这个消息刊登在《人民日报》第四版的角落上。

三、披露当年“两案”审判的内幕

如何看待对江青的这场审判,当年江青案辩护小组组长、律师界泰斗张思之,应该说最有发言权。最近,他不仅披露了当年“两案”审判的很多内幕,并明确表态:如果现在审,我不会让干什么就干什么!我要做无罪辩护!

1.路线斗争如何采用司法审判?

陈云已经明确表明态度:同江青的斗争也是路线斗争,而毛主席对在路线斗争中犯错误的同志,也从没有采取过判处重刑。陈云既然已经将同江青的斗争定性为路线斗争,又为何动用军队抓捕,秘密的关押四年之后,还要采取法庭审判?

再看看遭审判的这十名主犯都是什么身份?这10名要犯是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和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和江腾蛟。他们除了江腾蛟之外,其余九名是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陈伯达还是中央政治局常委(黄永胜是红军时就获过“红星”奖章的顶级英雄,整个红军时期中央军委才颁发了168枚“红星”奖章);“四人帮”都是十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王洪文和张春桥还是常委(当时政治局常委只有四人,另两人为华国锋和叶剑英),王洪文还是十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

且不论江青的罪名,仅就审判的羁押而言,就十分的荒谬。1976年10月6日,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被“隔离审查”,到1980年11月20日开始审判。这打倒“四人帮”搞“依法治国”了,又依据什么法条规定能将嫌犯“隔离审查”四年多? 其中,江青被关在地下室,长达八个月和衣而睡,不让看报纸,不让看电视!科学研究:对人最为残酷的折磨,就是断绝所有外界的音信。

2.一个奇葩的法庭设置。

特别法庭分为第一审判庭和第二审判庭。第一审判庭负责审判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和陈伯达5名“文职人员”。第二审判庭负责审判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和江腾蛟5名原军人主犯。

检查、司法、法院这三者的关系应该是,检查院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向法院起诉;司法方面的律师为犯罪行为辩解;法院根据犯罪事实,依法审判,做出判决,这三者原本是相互制约的关系。这种制约的关系在法庭的座位上,就要显示出三方的不同。作为全世界的法庭设置,都是法官坐在法庭正前方的国徽下,法庭的右侧是检察官,法庭的左侧是抗辩的律师。

可作为这两个特别法庭的设置,极为“特别”的是在法庭主席台中央挂着一个特制的国徽下,竟然设主席台式的让60个法官和检察官的座位并列。让检查官和法官同席并肩审判,这绝对是世界法律史的奇葩,这检查官和法官同席在法庭执行同样的审判职能,不能说是对司法的践踏,但这绝对是一个极大的讽刺!对于“两高”的这场标志“人民取得伟大胜利”的审判,在在全世界众目睽睽的关注下,怎么也别太离谱了,总要让法庭能显示出点公平、公正的意味,却如何弄出这样的“奇葩”?又如何全国的司法界专家都鸦雀无声?而当法官和检查官屁股坐到一起时,律师的辩护该不会就是个表演吧?

以至审判后有中央领导特别指示: 这样的法庭设置,绝对下不为例。“下不为例”的这一例,或许,对今后的中国司法,那是沧海一粟,那是九牛一毛,那是亿万分之一,可对被审判的这10位要犯,特别对于江青,这可是百分之百的唯一一次机会呀!

3.公开审判是彩排后的表演。

公开审判应有多方面人士参加,可这个公开审判的“旁听群众是有组织的”。国内记者是经批准的,国外记者没有;电视不是直播,庭审上有些不愉快的事情统统掐掉;审判还经反复彩排,两个庭正式彩排各一次;尤其,证人是培训的。张思之:“我对证人这一块一直有一些情绪。我们证人是经过培训的,这个不好,这个不应该。证人,他看到什么他听到什么,应该如实地向法院反映他所知道的基本事实,那就够了。你怎么可以培训人家呢?”另一个是想速战速决,一审终了。

4.审判员里有些和法律不沾边。

张思之:选拔的审判法官,“被政治化、群众化了,选了各个方面的人士组成一个所谓的法庭、审判员。这个审判员里面不但有些和法律不沾边,有些连怎么回事情都不知道。”“像特别法庭一个副庭长,他不懂业务,但因为他是副庭长,也要主审,自然会出一些让人看得不舒服的事情。”甚至闹出和江青在法庭上辩论“谁怕谁”等荒唐的笑话。审判不允许有沉默权,张思之:“有位法官,在法庭上反反复复地坚持一条——张春桥,你不吭声,你沉默,就是承认对你的控诉了。他不可以这样子的,他沉默是他的权利,不能因为他的沉默就认为他认罪了。”

5.审判的结果已提前定性。

中共中央成立了“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审判的“基本原则”是“两个不能”:不能动定性,事实不能变。张思之:“这是一场根本不会胜诉、政治风险高,也不会带来好名声的辩护。当时许多法学名流和大佬,都婉言拒绝了这一请求。最终,由于原负责人陈守一因故缺席,张思之便成为17人辩护小组的组长。他们当时被安排住进国务院第二招待所,并被告知要严守秘密,甚至不能与家人联系。”张思之:“我们这个小组成立的时候,司法部对我们有约束。”有“《律师小组办案基本原则》,我给它概括一些,实际上就是这么两回事:第一不能够动定性,第二事实不能变。”“我当时拿到这个基本原则,第一反应是蒙了。这样我们干什么呢?还能做什么呢?”

6.辩护小组开庭一周前才看到案卷材料。

张思之:“尽管律师小组成立很久了,律师们还是无事可做,因为材料不给我们看。我们当时只能通过司法部,去进行一些呼吁也好、要求也好……我们自己找谁去?两案办公室我们都不知道的。”辩护小组在开庭一周前,才第一次看到“罪犯”的案卷材料。张思之:“那个时候,我典型的是一个‘驯服工具’,老实得很,让干什么干什么的。”

而从1980年11月20日开庭起诉,至1981年1月25日,仅仅两个月时间(这还因出现一些“意外”,大大超出原定的时间),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对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就进行了宣判。且不说宣判的罪名是否成立,仅就审判时间来讲,如此重大的案件,涉及内容十分广泛,时间跨度几十年,如何在两个月中,就能匆匆进行判决?两个月时间,就是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都不够律师阅卷的时间。

“2001年5月16日,正好是20年前审判李作鹏的当天,张思之与李作鹏久别重逢。李作鹏在开门时候,手上就拿着当时写的诗文。诗的题目叫做《评律师》,全诗一共四句:尊敬公正人,天知无偏心。官方辩护词,和尚照念经。遵命防风险,明哲可保身。边鼓敲两下,有声胜无声。”这就是对当时辩护律师的真实写照!

7.如果重来我要为其做无罪辩护!

在最初,张思之被指定为江青的辩护律师。在秦城监狱与江青进行了一次会面。江青认为张思之“态度非常不好,又是官方派来的”,坚决拒绝了张思之为她辩护。后来,张思之担任了李作鹏的辩护律师。

张思之:“如果今天再让我来辩护这个案子,我也不会像当年一样”。“我肯定会为他做无罪辩护,这是绝对的。”“什么林彪反党集团,(李作鹏)不是那么回事,工作关系,哪有这么回事。而且我可以这么讲,如果当时毛林发生矛盾,公开了,他绝对是站在毛一边的,百分之一百是跟着毛泽东,百分之百。不可能像后来说的,他和林彪一起要密谋害毛泽东,不是那么回事。”张思之:“我可以坦率地告诉你,我现在看江青和那时候看江青不一样了,真的不一样了……我现在认为应该公道地、客观地、理性地去衡量这个事情,而不单是从个人的好恶出发去考虑问题。”(以上2-7中的引文摘自恽仁祥《江青案辩护小组组长张思之披露当年“两案”审判细节》)。

8.文革的档案为何一直是禁区?

如果认定文革是“浩劫”,为什么对文革的档案捂着盖着?为何研究文革却成为禁区?究竟怕人们看到什么?!审判“四人帮”和林彪反革命集团这群文革的妖孽,为何不提供文革的档案审阅?这些也可不论,仅这审判时间之短,就足以证明,这不是天下司法的奇迹和奇闻,就是一个走过场的闹剧和丑闻。或许,审判江青是对江青刻意的羞辱,可历史最终将会羞辱该羞辱的人,也最终会将该羞辱的人钉上历史的耻辱桩!

四、该如何评价江青在这场审判中的表现

对于江青在法庭的表现,包括进监狱的表现,基本是压倒性的冠以“泼妇”。可历史需要静下心来用心去听,你才能听不同的声音,你才能听到别人听不到的声音,就像听到到了春天的花开。

1.江青是个女英雄!

戚本禹:江青是女英雄,毛主席没看错人!2016年2月《戚本禹回忆录》出版,或许,就如参加中共一大的代表,谁都记不清“一大”何时召开一样,我们不能说戚本禹的回忆都是精准,但绝大多数史料都真实可信,至少他所表达的态度十分明确。戚本禹是仅存的中共中央文革小组核心成员,他最有资格向世人讲述真实的文革。

《戚本禹回忆录》中,以确凿详尽的事实,讲述了十八年中南海的经历。戳破了多年来,党内走资派与党外反动势力勾结,用各种卑劣的手段“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歪曲、篡改历史,隐瞒、捏造事实(江青语)”的谎言。(更多内容可阅读炎黄之家womenjia.org《戚本禹回忆江青真相等文革内情》)

戚本禹: “江青从1938年和主席结婚,一直到1976年主席去世。三十八年间,我觉得她是对得起主席的。她没有给主席丢脸。尽管现在加在江青身上的谣言,诽谤、丑化、诬陷都已经是无以复加了。但从江青在法庭上、在监狱里,直到她最后的表现来看,她确实是一位女英雄,毛主席没有看错人。”戚本禹受隔离审查,虽然是江青起了作用,可当江青也被关进秦城监狱,戚本禹没幸灾乐祸,他说:“我听到了江青的歌声,她唱的是《红梅赞》,她是个不屈的英雄。”

 

2.一个很令人玩味的现象。

邓力群梦到改开后中国会出现遍地贪官,梦到了中国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梦到社会上出现了黑社会,“有钱人杀人,逍遥法外,穷人有苦无处诉。”梦到“工人失业了。资本家回来了搞剥削。农民没有地种。人民受二茬罪。”还梦到“中国到处是妓女,性病,穷人把女儿送进地狱”,可邓力群遭到总设计师的痛批,“说什么也没有用,如果改革改掉了社会主义,我邓小平就是历史的罪人!”可邓力群的噩梦没成真吗?

令人玩味的是,中共十八届中央七常委竟集体出席了邓力群遗体告别式!而那个抓捕“四人帮”的头号干将,已登上正国级的汪东兴死了,中共中央七常委竟集体缺席其遗体告别仪式。更令人玩味的是,《戚本禹回忆录》如此“大放厥词”,此书的公开销售,却没有遭到禁售,报刊杂志的连续转载,也没进行删除!

五、历史该不该还江青一个公道?

对于江青在“文革”中的是是非非,有些事情可能一时还看不清楚,还需在岁月中沉淀一段时间,但有些已经看的明明白白的事情,为何不给江青一个道歉,为何不给江青一个平反?

1.江青是叛徒吗?

中共十届三中全会《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的决议》中,所列举“四人帮”的十大罪状中,赫然写到“江青是叛徒”!对于一个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来讲,“莫须有”的给硬按上“叛徒”的标签,这不是极大地污蔑?这不是政治上判处死刑?而实际情况却是子虚乌有,这不是一个阴谋,这不是天大的笑话!

对江青在上海的经历,周总理曾对江青说:“你在三十年代的历史无可挑剔,我要在适当时候公开地和大家讲这个问题。”可抓捕“四人帮”后,当时,审判江青的专案组发话:她当叛徒是政治需要。为证明江青是叛徒,审判江青的专案组“熬鹰”般折腾王观澜的夫人徐明清,让她指认江青是叛徒。在整夜整夜不能合眼的折腾下,徐明清在稀里糊涂的状态下,按“要求”写下一个东西。当他清醒时想要回那份材料,却遭到拒绝,并将她的这份交代材料发到全党,又把王观澜的夫人长期关入监狱(这可是打倒“四人帮”后的无端长期关入监狱)。王观澜的夫人被平反后,公开揭露这份指认江青是叛徒的材料,是对她迫害的结果!退一步讲,就是王观澜的夫人清醒时,就能单凭一两个人的口供,就能定性江青为叛徒?

“文革”后很多“无产阶级革命家”都要求平反,甚至从没给其做出任何错误决定的人,也要求平反。可将江青定性为叛徒的那些“无产阶级革命家”,为什么没给“江青是叛徒”,这一个强加的罪名平反?如果苍天有灵,那些诬陷江青为叛徒的“无产阶级额革命家”、“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他们可曾心安?他们不受良心的折磨(当然得有良心)?共产党讲究实事求是,讲究有错必究,那“江青是叛徒”的罪名可曾成立?既然是子虚乌有,为什么不敢公开纠正?

 

2.抓捕“四人帮”是否缺乏合法性?

抓捕“四人帮”已经过去40多年了,现在回头来去看,这抓捕“四人帮”的断然性,是否缺乏点合法性。

其一,全国人大代表能否用军队秘密抓捕?

“四人帮”中的王、张、江、姚都是全国人大代表,宪法规定逮捕全国人大代表,必须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而抓捕人大代表,还是非法动用军队秘密抓捕全国人大代表,这不是严重违反宪法的武力颠覆国家政权行为?

其二、四名政治局委员能否用军队秘密抓捕?

王、张、江、姚都是政治局委员,张春桥还是政治局常委、王洪文更是党中央的副主席。按党章规定,对他们进行处分,必须经中央委员会、政治局的批准。第十届中央委员会的政治局有21个委员组成,到抓捕“四人帮”时,在京委员有12人:王洪文、叶剑英、江青、华国锋、纪登奎、吴德、汪东兴、陈锡联、李先念、张春桥、姚文元、陈永贵。加上在外地工作和养病的李德生、许世友、韦国清、刘伯承,共16位委员。政治局为何不敢开会研究对“四人帮”做出处理决定?华、叶两名副主席和另两位名政治局委员,却极为急迫的动用军队秘密抓捕了另四位政治局委员(包括两位常委、一位中央副主席),这不是非法使用武力篡夺中央委员会权力,直接推翻合法的中共第十届中央委员会?若凡估计自己这派的决议在政治局通不过,那就动用军队抓捕政敌,这是开了一个多么恶劣的先例?

其三、秘密抓捕江青是毛主席的未竟遗志?

抓捕“四人帮”手持的一把尚方宝剑,就是“完成毛主席的未竟遗志”。可抓捕这四个几乎手无缚鸡之力的家伙,毛主席弹指一挥不就能让他们灰飞烟灭,“为什么毛主席在世的时候没有抓他们,而毛主席一逝世,他们那些人就动了手”?还成了毛主席的“未竟遗志”。

其四、抓捕“四人帮”共同罪名能否成立?

汪东兴秘密动用警卫部队抓捕 “四人帮”动员时讲:“江青一伙坏蛋要搞资本主义复辟,要搞垮我们的党,我们都是共产党员,要坚决听从党的指挥,要用鲜血和生命保卫党中央,保卫毛主席开创的无产阶级政权。”

中共十届三中全会《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的决议》中列举四人帮得十大罪状,什么“进行分裂党、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妄图架空毛主席”,“在领袖毛主席病重期间,丧心病狂地迫害毛主席”,“篡改毛主席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伟大理论”,“破坏文化大革命”等。

可单从逻辑上而言,毛泽东是江青和“四人帮”的“大树”,江青为什么要反对毛主席,为什么要“妄图架空毛主席”?为什么要“丧心病狂地迫害毛主席”?如果文化大革命是“浩劫”,“破坏文化大革命”应是正义和正确的等等。仅从字面来讲,罗织给江青和“四人帮”的哪一条罪名,从逻辑上都没法讲通?至于说江青要复辟资本主义,抓捕“四人帮”已过去40年,谁复辟了资本主义?谁背叛了无产阶级专政?这还不一目了然吗?

华、叶两个党中央副主席,动用军队秘密抓捕了,另一个党中央副主席王洪文和另一个政治局常委张春桥,还抓捕了另两个政治局委员,其中,江青还是毛泽东的夫人,这能合乎最简单的ABC常理吗?

 

3、非毛化不是始于妖魔化江青?

政变的卑鄙,必然相伴谣言的无耻!在放纵和恶意制造的谣言四起中,将江青的私生活埋汰的极为不堪,什么江青的作风放荡,心胸狭隘心狠手辣,残酷迫害老干部知识分子,飞扬跋扈难伺候,撒泼耍横摆威风,爱慕虚荣贪小便宜,公款照相,庄则栋最怕江青半夜来电话等等,江青已被污蔑的简直是十恶不赦,更是肮脏之极!

可这仅仅是在极力的丑化江青这样一个女人吗?改开以来的“非共化”、“非公化”、“非人民化”,特别是“非毛化”,不正是从妖魔化江青开始?江青这样的坏蛋怎么能在中国猖狂多年?怎么能长期相伴在伟大领袖毛主席的身边?看看中国历史,凡妲己得宠,杨贵妃当道,必有昏君当政!作为文革执行者的从犯江青被判死缓,那么主谋该当何罪?该如何评判?抓住一个犯罪团伙,如果从犯判处死缓,主犯该判什么罪?毛泽东和江青这样的“妖孽”结合在一起,并怂恿其横行,无论怎么“三七开”,无论怎么“第一位”,那都是原则肯定,具体否定。否定江青,要害就是对毛泽东的历史虚无!

 

4、谁能像朱仲丽、徐明清这样坦荡?

王稼祥的夫人朱仲丽在访谈录中:坦承她当年写的有关江青内容,含有许多虚构、夸大、想象的成分,所以,就是有落井下石之嫌。“江青此人,我在《江青秘传》和《女皇梦》这两本书里已经详细地写到了。但是里面的细节,我是有夸大的,不夸大不行,出版不了,这有当时的背景在里面。”王观澜的夫人徐明清,也已公开站出来讲明如何在“熬鹰”下,被强行栽赃江青是叛徒。现在死了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是不能说话了,可活着的一些“无产阶级革命家”,为了能将来能灵魂安宁,如果你污蔑了江青,可否像朱仲丽、徐明清思齐,还不赶紧说出真相?

附录:在毛泽东同志忌日之际,我仅代表我个人表达对江青同志的敬佩。

我不需要任何人与我有相同的观点,也无所谓是否认同我的观点,

江青同志是毛泽东同志的好伴侣、好同志,一生追随毛泽东同志,

无论是在延安时期还是在牢房之中。

我不想谈论政治问题,那是一团迷雾,太多的迷雾,太多了抹黑,天日昭昭,无可昭雪。

但是,逼死开国领袖的妻子就是一些人的所作所为。

毛泽东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牺牲了太多的亲人,而身后连自己的妻子也被逼死,死在主席亲手创建的共和国。

在前些年,连唯一的孙子毛新宇也有人恨不得肉体消灭之。

毛泽东批评他但也肯定了他的评语:对XXX还是要三七开的嘛,不要一棍子打死,

结果呢?

一旦掌权了回头就给毛泽东搞了个三七开,还做成中央决议文,何其小人也。

仅从中华民族传统的观念上来说,江青同志作为毛泽东同志的妻子无懈可击,直至自杀身亡都在追随着她的丈夫毛泽东,追随着毛泽东思想。

也难怪毛泽东同志在晚年悲怆地说:我死以后,你怎么办?

仅此,我敬佩江青同志。(【pop3】于2019-09-09 22:24:16发表)

在批判江青的材料中,说江青有姘头无数,说江青是假屁股、假乳房等等,这些对于当时在两性观念上远远不及今日之开化、解放的情况下,看着这些字眼,那种心惊肉跳、面红耳赤的感觉是无法形容的,也算是启蒙教育吧,远比生理卫生课要丰富的多。《写在毛泽东同志忌日前夜:我怎样成为毛泽东同志和毛泽东思想的坚决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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