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03年3月长沙开始禁摩以来,我曾陆续发表了几十篇反对禁摩的文章,申述了我们摩民反对禁摩的理由。今天,我就写写地方政府官员为什么热衷于禁摩这个话题吧。
纵观历史,并无那朝那代官员限制民众骑牛骑驴的,历史上只有官府规定各阶层“衣食住行”不能逾制的,这是为了保持等级制度,以利于维护统治阶级的尊严。现代百姓的摩托车和官员的豪华轿车就像古代农民的毛驴和官员的绿呢大轿,百姓并无逾制行为。
横看今日世界,任何发达国家也没有禁止摩托车上路行驶的。禁摩也算是现代社会最具中国特色的话题吧。
摩托车与汽车同属现代技术进步的产物。并且在贫富贫差距较大的中国,摩托车因方便快捷,价格低廉、行驶成本低而成为最受工薪阶层和普通市民欢迎的交通工具。但为何在石油资源紧张的中国,地方政府官员却热衷于禁止能耗小,效率高,占用路面资源小的摩托车?
为什么在中央政府大力倡导建设节约型社会,建设和谐社会的时候,部分地方政府官员却不惜牺牲摩托车主的利益,大力追求豪华型大排量轿车?禁摩之风为什么能在全国各大中城市迅速漫延,并有向中小城市发展的趋势?地方官员为什么热衷于禁摩?想来不过是因为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利益之争是地方政府禁摩的原因之一,路权之争,实质上也是利益之争。
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城市范围的扩大,人们对道路资源的需求也在增长。政府在新修筑道路时悄悄对行人道与非机动车道进行了压缩,由于非机动车道被压缩,所以政府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的口号下,强行取缔了板车和三轮车。
由于机动车辆的增加,部分城市对占用道路资源较大的货车进行了限制。随后对共行于机动车道的轿车、营运车辆、私人摩托车的行路权进行分配。营运车辆关系到大众的出行,并为政府提供了大量的税收和号牌拍卖收入,所以政府不能对其进行政策性限制。轿车的使用者主要是政府官员和收入较高的富裕人群,因其地位强势,地方政府不敢对其进行政策限制。
而受普通市民欢迎的摩托车,虽说使用者人数众多,但使用者的地位弱势,没有话语权,加之摩托车主绝大部分属社会中等收入人群,只求安稳是这群人的心理常态。对禁摩所带来的财产损失和闯禁罚款的忍耐力最高,剥夺这部分人选择摩托车为交通工具的权力也不容易引起社会动荡。
其二,地方政府和少数执法者能从禁摩中获取巨大的经济利益。
因为禁摩,能从一定程度上增加汽车消费,政府能从税收、上牌费、养路费、停车费等方面获得比摩托车更多的收益。加之对摩托车的禁限使大量摩托车主拒绝年检,而使原本合法的摩托车变成了黑车,政府及执法者能从扣车、罚款、拖车费、保管费中获得巨大的收益。加上对摩托车闯禁区等“道路违章”的罚款收入。这二类罚款已成为地方财政一笔巨大的收益。面对禁摩所带来的巨大的利益,所以更多的地方政府不惜牺牲民众利益而开展禁摩运动。
其三,执政为谁?
执法为谁的问题依旧在在困扰部分公务员,执政理念的混乱也是地方政府热衷禁摩的原因之一。长期以来,政府作为一个强势群体,即是法律的制定者,又是法律的执行者,它的双重身份使部分公务员养成了我就是法的观念。所以对三个代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念的学习仅停留在口头上,其思想观念并没有改变。
而普通老百姓也习惯了“官即是法,法即是官”的生活模式。禁摩虽侵害了摩托车主的利益,但普通百姓一般也不敢求助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加之与政府打官司的成本太高,时间太长,一般老百姓凭个人的力量很难与各级地方政府打官司。客观上助长了少数地方政府以行政命令禁止摩托车行驶的越权行为。
其四,摩托车飞车抢夺,这是都市中经常发生的治安案件,部分官员以为,只要禁了摩托车,歹徒也就会从此消身匿迹,城市的暴力犯罪也就因此而烟消云散,此种幻觉也是地方官员禁摩的理由之一。
其实,由社会分配不公所引起的贫穷才是犯罪的温床,只要有贫穷的存在,就必然有罪犯的产生,只要有分配不公的地方,必然有罪恶的蔓延。一个正常人要犯罪,不是因为他有了一台摩托车,而是因为这个社会的不公平的现实环境,诱发了人性中贪婪、残忍、恶意的一面。这才是犯罪的根源。禁摩并没有使城市治安状况得到改善,相反,由于禁摩使部分人群的生活恶化,却有可能使社会治安进一步恶化。摩托车没有了,犯罪分子的犯罪的方式必然也会从飞车抢夺改为别的手段进行。最近从网上看到的一起利用汽车绑架行人案件就很能说明问题。过去罪犯只是抢夺市民的手机、手袋等财物,现在发展到公然在街头绑人上车,不但抢劫财物,而且是连人带物一起抢。如此看来,我们是否应该立即禁止面包车和小轿车上路行驶呢?
我相信,随着公民与摩托车生产企业维权意识的增强,随着官员执政理念的改善,城市“禁摩”不可能成为一个永恒的话题。“禁摩”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相信当各地官员将“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为民执政观念真正落到实处时,我们一定能迎来摩托车的春天。
(民力网编者按:《地方政府官员为何热衷于禁摩?》原作者陈洪很有意思,参见《曾经网络“刁民议政”的下岗职工陈洪》。